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庭审后韩越华和丈夫石林情绪乐观,在法庭门口让记者拍照。刘冠南摄
又一起疑似“被精神病”的案例本月3日在广州市荔湾区法院开审。广州女子韩越华将自己的工作单位———广东商学院以及广州市精神病医院告上法庭,状告两者“合谋”,把一个正常人强迫治疗了348天。庭审中,原被告双方激烈对抗,而韩越华的母亲却出庭指证女儿就是精神病人,并用尽恶毒话语攻击女婿。
◎原告
举报领导而遭“被精神病”
今年44岁的韩越华1990年从广东商学院毕业并留校工作,此前的工作岗位是校图书馆资料员,属该校事业编制的正科级职员,并与丈夫石林一起住在校内的教工宿舍。
2004年,因为给广东商学院设计校徽,引发了一场风波。石林的设计作品《校徽辞》得到校领导赞赏,但是因为著作权问题,双方发生矛盾,继而发生了石林打架事件和韩越华夫妇向纪委举报校领导事件。
韩越华《起诉状》称,校领导被举报后,对其打击报复,找到自己的家属(即其母亲贾会君),以“不离婚就不给安排工公益爱心援助定点医院作”相要挟,逼迫自己和石林离婚。然而,韩、石离婚后仍居住在一起,继续对校领导进行举报,校领导又协同其母亲贾会君、社区民警等人于2008年1月9日将其强制送押至广州市精神病医院禁锢,并由此经历了悲惨的348天强迫治疗。
《起诉状》称,最终韩越华假装悔过,作出不与石林联系并书面感谢校领导的承诺后,由被告广东商学院为其办理了出院手续。2009年间,因与石林复婚,又一次被强制送押原告入院治疗。韩越华诉称,广东商学院停发了自己三年的工资奖金,而其母则代管了自己的全部财产,在精神病院遭受非人折磨,身心备受摧残,人身自由及人格尊严受到严重侵害,请求法院判令二被告赔礼道歉,并赔偿10万元精神损失费。
◎庭审
母女当庭对质宛若仇敌
本月3擅长白癜风研究专家日上午9时,该案在荔湾区法院开庭审理。由于法院原告母亲贾会君追加为“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”,因此贾老太也出庭应诉,并选择坐到了被告席一方。韩越华的丈夫以代理人身份出庭,却从一开始就遭到了贾老太太的不断咒骂。在贾老太看来,女儿所有的不幸都因石林和学校作对而起,因为石林一直没有正式工作,贾老太认为是女儿被其骗婚,自己始终不承认这个女婿。
被告广州精神病医院的代理律师称,韩越华的《起诉状》不是事实,是贾老太太发现女儿有病,主动把女儿送医就诊,没有强制押送和治疗一说。入院时原告易激怒、无自制力,有被害的妄想。后根据家属陈述和当时状态,诊断原告患分裂型、偏执型精神障碍,存在关系妄想和被害妄想。被告广东商学院的代理人则更把责任撇的一干二净,表示此案纯属韩越华一家的家务事,与学校毫无关系。
韩越华则当庭描述称,自己当天遭暴力非法押送至精神病医院。“我们认识的社区民警骗开了房门,丈夫石林去开门,被他们制服。3个不明身份的人冲进屋里把我往外拖。我哭喊我辩解都没有人听,我穿着睡衣,求他们让我换件衣服,根本不听。有人从后揪住我的头发,有人从两边架着我,生生把我从6楼拖到了1楼,扔上了一辆中巴车。”韩越国内成立最早的白癜风医院华说自己遭捆绑双手,一个胖子还重击了她后脑一拳。自始至终,没有出现一个医护人员,到了医院,医生根本不听辩解,强制治疗。
庭审中,韩越华母女都称对方被人利用,而母女当庭对质时也频发激烈的言语碰撞,宛若仇敌一般北京中科白癜风医院郑华国。
庭审至中午12时30分,法庭的审理程序结束,审判长宣布休庭。据了解,由于案情复杂,本案可能会再次开庭。(记者刘冠南)
■案件存三大疑点
记者梳理庭审对抗内容发现,法庭共围绕三个疑点问题进行了调查、质证和辩论。
●疑点一
学校事先不知情?
当庭校方代理人称,贾老太曾经去过学校,但直至被送医院前校方并不知道韩越华有精神病。“有病应该治疗,但是他们的家务事,我们不便干涉。她母亲来问学校借钱,我们才知道。因为学校有医保,才去了解了情况。”校方当庭总结说要强调四点,第一,医院没和校方联系过;第二,其母亲没有告知过校方;第三,校方没有找民警到场;第四,没有学校保安参与。
对此,原告方举证进行了反驳,入院病例写明了是受家属和单位的委托。
而贾老太当庭也说,自己发现女儿不对劲后找学校了解情况,学校的人说女儿有精神病。
●疑点二
医院事先不知情?
当庭医院方面称,按照院方收治病人的标准,只需家属和警方证明就可。在韩越华被送到医院之前,没有跟家属联系过。
然而贾老太当庭滔滔不绝地说,自己当天上午去医院找了医生,医院方面派了长沙白癜风医院2个人和一辆车,他们一起去到学校,将韩越华拉上车送进了医院。
●疑点三
究竟是谁为医疗费埋单?
庭审中,证据显示,最初医院方面非常慎重会诊了韩越华的病情,几名医学教授最初在病例上用问号的形式,写的是倾向型意见———“分裂型精神障碍?偏执型精神障碍?”。而后来,由于石林去医院闹访,韩越华被转到分院,分院的一个主任医生将其确诊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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